? 东坡易传—无 妄 卦 (第二十五)
《东坡易传》

正文·无 妄 卦 (第二十五)
  •   干上

      震下

      “无妄”,元亨,利贞。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

      《彖》曰:“无妄”,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。

      谓初九。

      动而健,刚中而应。

      谓九五。

      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

      “无妄”者,天下相从于“正”也。“正”者,我也;天下从之者,天也。圣人能必正,不能使天下必从,故以“无妄”为天命也。

      “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”,“无妄”之往,何之矣?天命不佑,行矣哉!

      无故而为恶者,天之所甚疾也。世之妄也①,则其不正者容有不得已焉。“无妄”之世,正则安,不正则危。弃安即危非人情,故不正者,必有天灾。

      “校注”①

      ①世之妄也:《苏氏易传》作“世之衰也”,亦通。

      《象》曰:天下雷行,物与无妄。

      妄者,物所不与也。

      先王以茂对时,育万物。

      “茂”,勉也;“对”,济也。《传》曰:“宽以济猛,猛以济宽。”天下既已无妄矣,则先王勉济斯时,容养万物而已。

      初九:无妄,往吉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无妄”之“往”,得志也。

      所以为“无妄”者,“震”也;所以为“震”者,初九也。“无妄”之权在初九,故“往”,“得志”也。

      六二:不耕获,不灾畲,则利有攸往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不耕获”,未富也。

      六三:无妄之灾:或系之牛;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。

      《象》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灾也。

      九四:可贞,无咎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可贞无咎”,固有之也。

      九五:无妄之疾,勿药有喜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无妄”之“药”,不可试也。

      善为天下者不求其必然,求其必然乃至于尽丧。无妄者驱人而内之正也,君子之于“正”,亦全其大而已矣。全其大,有道不必乎其小,而其大斯全矣。古之为过正之行者,皆内不足而外慕者也。夫内足者,恃内而略外,不足者反之。阴之居阴,安其分者也,六二是也。而其居阳也,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,六三是也。阳之居阳,致其用者也,九五是也。而其居阴也,内足而藏其用者也,九四是也。六二安其分,是故不敢为过正之行,曰“不耕获、不灾畲,则利有攸往”,夫必其所耕而后获,必其所灾而后畲,则是拣发而栉,数米而炊,择地而蹈之充其操者,蚓而后可将有所往,动则踬矣。故曰于义可获,不必其所耕也;于道可畲,不必其所灾也。不害其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所恶于不耕而获者,恶富之为害也。如取之不失其正,虽欲富可得乎?故曰“不耕获,未富也”。六三不安其分,而外慕其名,自知其不足,而求详于无妄,故曰“无妄之灾,或系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灾”。或者系其牛于此,而为行道者之得之也,行者固不可知矣,而欲责得于邑人,宜其有无辜而遇祸者,此无妄之所以为灾也。失其牛于此,而欲必求之于此,此其意未始不以为无妄也,然卒至于大妄①,则求详之过也。九五以五用九,极其用矣,用极则忧废,故戒之曰:“无妄之疾,勿药有喜。”“无妄”之世而有疾焉,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,天下之有小不正,是养其大正也,乌可药哉!以“无妄”为药,是以至正而毒天下,天下其谁安之?故曰:“无妄之药,不可试也。”九四内足而藏其用,诎其至刚而用之以柔,故曰:“可贞,无咎。”可以其贞正物而无咎者,惟四也。其《象》曰:“固有之。”“固有之”者,生而性之,非外掠而取之也。

      “校注”

      ①卒至于大妄:《苏氏易传》作“反至于大妄”,亦通。

      上九:无妄,行有眚,无攸利。

      《象》曰:“无妄”之“行”,穷之灾也。

      “无妄”之世有大妄者,六三也;而上九应之,六三外慕于正而窃取其名,三以苟免可也。至于上九,穷且败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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