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籍 · 原文
永安封五王诏
〔清朝〕洪秀全永安封五王诏
辛开十月二十五日时在永安
天王诏令:通军大小兵将,各宜认实真道而行。
天父上主皇上帝才是真神,天父上主皇上帝以外皆非神也。天父上主皇上帝无所不知、无所不能、无所不在,様様上,又无一人非其所生所养,才是上、才是帝。天父上主皇上帝而外,皆不得僭称上、僭称帝也。继自今,众兵将呼称朕为主则止,不宜称上,致冐犯天父也。天父是天圣父,天兄是救世圣主。天父、天兄才是圣也。继自今,众兵将呼称朕为主则止,不宜称圣,致冒犯天父、天兄也。天父上主皇上帝是神爷、是𠇌爷,前此左辅、右弼、前导、后护各军师,朕命称为王爷,姑从凡间歪例。据真道谕,有些冒犯天父,天父才是爷也。今特褒封左辅正军师为东王,管治东方各囯;褒封右弼又正军师为西王,管治西方各囯;褒封前导副军师为南王,管治南方各囯;褒封后护又副军师为北王,管治北方各囯;又褒封达胞为翼王,羽翼天朝。以上所封各王,俱受东王节制。另诏后宫称娘娘、贵妃称王娘。并钦此。